办理大兴区地空间备案是从哪一年开始的
办理大兴区地空间备案是从哪一年开始的
办理大兴区地空间备案是从哪一年开始的
地下空间的使用应当符合本市有关房屋建筑使用管理、治安管理和房屋租赁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规范、标准。
地下空间用于出租的,应当按照本市房屋租赁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登记。禁止将的地下空间出租。
目前已完成604处地下空间整治,占挂账任务的85%;同时,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防止散租住人反弹;另外,坚持清,管,用结合,突出公益便民的使用方向,积极引导利用地下空间补充城市配套功能,如试点建设了朝阳区的“美家美库”,海淀区的“万物仓”仓储服务项目和丰台区的“方庄民间艺术馆”等便民工程;坚持,对违.法违规使用地下空间的行为,坚决整治。年地下空间整治任务依旧艰巨:要完成年度712处挂账整治工作任务。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并监督人民防空、住房城乡建设、生产、城乡规划、、卫生计生、工商、文化等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或者专职人员对本辖区内地下空间的行政执法工作。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对本辖区内地下空间使用的巡视制度,定期清查本辖区内地下空间的使用情况;发现违法使用地下空间或者地下空间存在事故隐患的,及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地下空间使用责任人、使用人违反本办法第七条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对设置旅馆的,由区机关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设置宿舍,以及作为其他居住场所的,由区机关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将第三十四条改为第三十三条。修改为:“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此外,对部分条文的文字和条文的顺序作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