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地质勘探施工,应收集历年山洪和洪水水位资料,并采取防洪措施。
在悬崖、陡坡进行地质勘探作业,应清除上部浮石。进行两层或多层地质勘探作业,上下层间应有防护设施。2m及以上高处作业,应系带。
地质勘探设备、材料、工具、仪表和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
野外地质勘探电力线路应采用电缆。电缆应架空架设,电缆经过通道、设备处应增加防护套。
野外地质勘探电器设备及其启动开关应安装在干燥、清洁、通风良好处。
电器设备熔断丝规格应与设备功率相匹配,禁止使用铁、铝等其它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野外电、气焊作业,电、气焊工作点与易燃、易爆物品10m以上。
野外地质勘探高架设备应设置避雷装置。雷雨天气,禁止在树木下、山顶避雨。
可能危及作业人员或他人人身的野外地质勘探作业,应设置标志。
地质勘探爆破作业,应遵守《爆破规程》(GB6722-2003)。
地质勘探野外工作车辆,应具有良好越野性能,并在野外作业出队前进行车辆性能检测。野外工作车辆驾驶员,应具有10万公里以上行车经历。
野外营地选择应遵守下列规定:
a 借住民房应进行处理,并检查房屋周边环境、基础和结构。
b 野外营地应选择地面干燥、地势平坦、水源无污染背风场地。
c 挖掘锅灶或者设立厨房,应在营地下风侧,并距营地大于5m。
d 营地,应设排水沟,悬挂明显标志。
e 在林区、草原建造营地,应开辟防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