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应提交的资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由我行签发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折)、1999年(含)以后本行代理发行的凭证式国债或记名式金融债券;银行间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的本地其他商业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
3)若以第三人有价单证质押的,须提供第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同意质押的书面授权书。
4)电子银行申请个人质押贷款的借款人还须为电子银行个人注册客户,并拥有电子银行个人客户证书。
贷款金额
贷款额度5000元,且贷款金额不超过质物金额的90%。且单笔贷款金额及同一客户贷款额不得超过授权限额。其中,电子银行个人质押贷款每笔贷款额度起点为10000元,且单笔贷款金额及同一客户贷款总额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贷款本息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
申请抵押贷款的基本程序
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的程序并不复杂,一般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1.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由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查。
2.律师协助借款人办理房屋评估、房屋抵押登记、投保财产保险等手续。
3.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将借款人相关资料交于经办行。
4.经办行进行贷款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出具贷款承诺书。
5.借款申请人应在经办行开立专用账户,并签订《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借款合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抵押合同》,由律师协助办理房屋保险和抵押登记。
6.经办行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正本后,将贷款金额划到借款人指定账户。
从目前实际看,小额信用贷款的基本条件是:
一、中国大陆的公民;
二、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
三、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四、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赌博等行为;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大陆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