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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蒲江私人急用钱借款,快至30分钟出结果

    2024-05-21 04:00:01 10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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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合同是要式合同,通常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固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

    (一)借款种类,例如,长期借款或者短期借款等;

    (二)币种,是人民币还是外币;

    (三)用途,即借款使用的目的;

    (四)数额,即借款的数量;

    (五)利率,是借款人和贷款人约定的应当收取的利息与出借资金的比率;

    (六)期限,是借款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偿还借款的时间;

    (七)还款方式,是贷款人和借款人约定以什么结算方式偿还借款给贷款人。

    款合同禁止利息先扣的规定

    借款合同禁止利息先扣。所谓利息先扣,是在贷款人发放借款之时,就将一部分利息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做法。利息先扣的问题在于,在支付本金时就预先扣除一部分利息,使借款人从一开始就没有得到全部的借款数额。例如,借款100万元,约定月息百分之二为2万元,在支付本金时,只支付88万元,其余12万元作为六个月的利息预先扣除,借款人实际使用的借款金额就是88万元。

    当事人约定利息先扣的,在法律上不具有效力,其办法是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认定借款本金并计算利息。如上例,贷款人出借借款利息先扣12万元,实际支付88万元,就按照88万元计算本金,月息二分,为1.76万元。

    有偿性。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意在获取相应的营业利润,因此,借款人在获得金融机构所提供的贷款的同时,不仅负担按期返还本金的义务,还要按照约定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利息支付义务系借款人使用金融机构贷款的对价,所以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在这一点上,该合同与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有所不同:后者为无偿合同,当事人对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利息(《民法典》第680条第2款)。

    诺成性。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时,,合同关系即可成立,依法成立的,自成立时起生效。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双方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不以贷款人贷款的交付作为要件,所以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则有所不同,该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民法典》第67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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