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产生处置基本情况
(一)一般工业固废
2021 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572.37 万吨,综合利用量 567.54 万吨(含往年利用量 4.84 万吨),综合利用率 99.16%;处置量 4.04 万吨(含往年处置量 0.09 万吨),处置利用率 99.86%。主要种类是: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脱硫石膏和废水处理污泥等。
(二)危险废物
2021 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 82.53 万吨,利用处置量为 81.89 万吨(含往年利用处置量 2.22 万吨),处置利用率 99.22%。危险废物种类近 40 种,主要有垃圾焚烧飞灰、废酸废碱、表面处理废物、含铜废物、精(蒸)馏残渣、有机树脂类废物、化工类污泥、含铬废物、含有机卤化物废物、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
(三)医疗废物
2021 年,全市共有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医务室等卫生医疗机构 6000 余个,共收集处置医疗废物 3.59 万吨,无害化处置率 。
(四)生活垃圾
2021 年,全市生活垃圾产生量 474.2 万吨,主要通过焚烧、生物处理等方式处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固废管理体系、提升管理能力,推进固废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争创“无废城市”。
(一) 统筹“无废城市”创建。建立督查通报、帮扶指导等机制,及时总结“无废城市”创建工作成效。并积极推进“无废亚运”建设,将无废理念融入亚运会筹办和赛事全过程, 开展无废亚运场馆、无废亚运酒店等创建。
(二) 优化提升固废处置能力。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6.64 万吨/年。建立 10 个小微收集点,全省率先出台服务小微产废企业十条举措,惠及全市小微产废企业。
(三) 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建立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和小微产废企业等管理指南,规范工业固体废物治理。将危废处置单位和重点产废单位等纳入环境风险源,每季度开展隐患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