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主要是指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其描述的是两个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而转包是一种事实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挂靠"与转包并不完全相同,但又很难区分;
"挂靠"既可是资质较低的施工企业越级施工的手段,也可以是承包人转包的手段。在某些场合,既存在挂靠关系,也存在转包行为。笔者认为,我们应当注意区别工程转包、工程挂靠的认定标准及其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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